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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地占用税新草案落地 五类情形可减免

    信息发布者:宋登军
    2018-09-25 16:12:35    来源:甘肃农民报   转载

      耕地占用税的税收是多少?

      根据草案,具体标准为: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4.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税款按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和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另外,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比照本法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特别强调,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提高不超过50%,占用基本农田的,适用税额应当在相应基础上提高50%。

      哪五类情形可减免耕地占用税?

      1.草案明确,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不缴纳耕地占用税。2.对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税;对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征收。3.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予以免征。4.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免税;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对超过部分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5.临时占用耕地应缴纳耕地占用税,但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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